龍大自主創新結碩果 18名員工獲表彰
近日,龍大集團根據《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,對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集團及下屬單位授權、受理專利及修、制訂國家標準的主要發明人、起草人進行獎勵,張禧慶、張攀、池連學、仇東朝、高洪良等18人獲表彰。
《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由龍大集團技術中心發布,經過多年的調整完善,發展成為龍大集團現行的創新獎勵條例,《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的執行,其目的在于調動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鼓勵在科技創新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,形成促進全員自主創新的氛圍,提高企業的競爭力。
據了解,截至2017年底,龍大集團及下屬單位共獲授權發明專利6項,授權實用新型專利11項,受理發明專利17項,參與修、制訂國家標準2項,行業標準5項。《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的實施,在很大程度上,促進了龍大集團員工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。(趙煜煒)